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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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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1、设备更新类项目。设备须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购置;

2、技改扩建类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已完工项目,备案或核准、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设备须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购置;

3、新建类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17年7月1日以后备案开工、截至2020年7月31日已完成项目总投资额50%以上,备案或核准、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设备须在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购置;

4、2019年中小技改专项已支持过、2020年中小技改专项第一批未支持过的项目单位,2019年11月5日以后新增设备投入部分可申报。设备购置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优惠政策
1、中小技改专项支持方向涵盖一、二、三产业,重点支持生产性制造类、农产品深加工类和部分生产性服务类企业。支持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以为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节能环保能力等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为主。购置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设备和一般性生产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2、支持企业为推进智能化改造,应用新一代技术,采用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

3、支持企业为推进绿色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推进重点企业提升改造,以及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进行的技术改造;

4、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及苏陕扶贫协作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对在贫困地区投资建厂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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